发布时间:2023-06-12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按照中央提出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着力把更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五个全程”发展党员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撰写有关报告、决议、请示、批复等,应认真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样式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三、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启动202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具体步骤完成时限如下:
1.确定发展对象(11月4日前)
2.报学院党委备案(11月8日前)
3.确定入党介绍人(11月10日前)
4.进行政治审查(11月18日前)
5.开展集中培训(11月22日-11月29日)
6.支部委员会审查(12月5日前)
7.学院党委预审(12月9日前)
8.填写入党志愿书(12月12日前)
9.支部大会讨论(12月16日前)
10.学院党委派人谈话(12月22日前)
11.学院党委审批(12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我校2022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为120人,上半年已发展60人,下半年拟发展60人。请各级党组织按指导性计划数的1.2倍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各级党组织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见附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完善党员发展必备材料。牢牢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度,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持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附件: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
中共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