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2

各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提高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按照中央提出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着力把更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总体目标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五个全程”发展党员制度,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撰写有关报告、决议、请示、批复等,应认真参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样式进行。各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三、时间安排

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支部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启动2022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具体步骤完成时限如下:

1.确定发展对象(511日前)

2.报学院党委备案(512日前)

3.确定入党介绍人(512日前)

4.进行政治审查(513日前)

5.开展集中培训(514-524日)

6.支部委员会审查(527日前)

7.学院党委预审(63日前)

8.填写入党志愿书(66日前)

9.支部大会讨论(610日前)

10.学院党委派人谈话(612日前)

11.学院党委审批(6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2022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为120人,上半年拟发展60人,下半年拟发展60人。请各支部按指导性计划数的1.2倍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各支部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见附件。

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完善党员发展必备材料。牢牢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度,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持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附件:2022半年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

 

 

中共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429